保險中介人素質保證計劃 - 持續專業培訓計劃
常見問題
前提說明–草擬這些常見問題之目的旨在提供快速及易於理解之持續專業培訓計劃予保險中介人,閱讀有關被提問之問題答案並不會防礙有關於前述項目資料的仔細諮詢。 |
一般性
1. 誰是保險中介人持續專業培訓計劃之核准評核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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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金融學會(IFS)。澳門金融學會已被澳門金融管理局委任為保險中介人持續專業培訓計劃之評核機構,其座落於:
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1-B號,東曦閣大廈地下
電話號碼: (+853) 8297 2623 / 8297 2613
傳真號碼: (+853) 2856 9666
電郵地址: cpd@ifs.org.mo
2. 如何就一項持續專業培訓活動申請作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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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關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之任何評核申請,申請人必須填妥並提交於IFS網頁上規定之評核申請表格(包括A項至F項六部份),如欲瀏覽或下載有關表格請到澳門金融學會網頁點擊“評核申請表格”。
申請人在提交上述評核申請表格時亦須同時提供有關課程教材、講座資料或講座文件及活動計劃(包括小息安排)予澳門金融學會,這些文件資料亦為澳門金融學會評核所須的。申請人亦須預先繳付有關評核費用予澳門金融學會。
3. 什麼是評核準則?
評核準則是由澳門金融學會與澳門金融管理局共同設定的,並已公佈於澳門金融學會網頁內,見“持續專業培訓計劃之評核準則”或“保險中介人持續專業培訓計劃之講解 [PowerPoint]”。如欲瀏覽或下載有關評核準則請點擊這裡。
就所提交申請之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之評核範圍將由六部份組成(內容、舉辦形式、活動評核、導師或講者、質素保證及其他要求)。
4. 什麼科目符合持續專業培訓活動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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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有42個科目(統稱“涵蓋範圍”)已被指定,當中25個科目是與保險相關的(為A類別)及餘下17個為非保險相關的(為B類別)。
保險相關科目是指: 例如,精算學、理賠管理、信用保險、汽車保險及風險管理等; 而非保險相關科目是指: 例如, 會計學、公司及合約法、法律與法學、市場學及統計學等。
如欲知更多有關方面的詳細資料,請點擊“持續專業培訓計劃有關評核準則之講解(Slide 6)”。
5. 介紹個別機構產品,語言及一般電腦科技運作的活動是否符合核准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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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所有教授這方面知識之活動將不會獲得批准。合資格之持續專業培訓活動必須為與本地保險有關的,或其他與保險中介人的工作直接相關的範疇。
6. 澳門金融學會需多久才會通知有關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之評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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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之機構在提交所有有關資料後,在申請日期起計約四星期後,澳門金融學會將發出有關評核或周年覆核結果之正式通知。
7. 持續專業培訓活動經澳門金融學會批准後,主辦機構下一步將會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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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活動一經批准,主辦機構應在有關活動舉行的最少七個工作天之前,把該活動的最新程序表/時間表(包括活動地點詳情)以Ms Word或Ms Excel電子檔透過電郵發送到澳門金融學會(cpd@ifs.org.mo)。
其後如程序表/時間表及授課地點等有任何更改或活動取消,須盡快以書面通知澳門金融學會,因為澳門金融學會人員會隨時到訪有關活動。
8. 可否透過澳門金融學會網頁取得一些關於已核准之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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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澳門金融學會將每月在其網頁(www.ifs.org.mo)內公佈有關已核准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資料及分別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及其他有用資料。如欲瀏覽或下載有關資料請點擊這裡。
9. 舉辦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之機構對有意參加活動之人士有否任何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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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一經澳門金融學會批准,主辦機構應向有意參加活動的人士提供一些適當資料。
該資料應包括: 一般資料及活動簡介、報讀詳情、收費(如適用),及對有關頒發證書/文憑的培訓課程的補充資料。
10. 持續專業培訓活動完結後,主辦機構應否頒發任何出席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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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持續專業培訓活動的主辦機構在活動完結後,應向每一位參加者頒發出席證書。倘若沒如實執行,在這情況下參加者可針對活動主辦機構作出投訴。
11. 參加任何已核准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將獲授予多少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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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參加任何已核准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所賺取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需視乎有關已核准培訓活動之為期時間而定。每一項持續專業培訓活動的為期時間已披露在“已核准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資料”內,如欲瀏覽或下載有關資料請點擊這裡。
12. 倘任何學員遲到出席(遲到十五分鐘或以上)持續專業培訓活動會有何後果?
在這情況下,一個持續專業培訓小時將會被扣減。舉例,如果一項為期四小時之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若參加者遲到二十分鐘,其只可獲得三個持續專業培訓小時。
13. 一項於香港已獲核准的保險中介人持續專業培訓活動是否仍需於澳門提交申請以作評核?
是的。根據澳門金融管理局發出之第10/2017號通告內容,除澳門金融管理局及澳門金融學會外,有意舉辦持續專業培訓活動的機構須就其將提供之培訓活動預先向評核機構提出申請及通過評核。
14. 持續專業培訓活動在未經澳門金額學會正式核准前可否預先進行有關培訓?
不可以。根據評核準則之要求,有意舉辦持續專業培訓活動的機構需於有關活動開辦前最少一個月呈交申請表格及所需費用予澳門金融學會以作評核。
15. 倘若本人沒有完成整個持續專業培訓課程,在這情況下,本人已出席之時數是否可以被考慮計算入合資格的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需視情況而定。根據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評核準則之要求,就有系統之持續專業培訓活動,參加者倘完成最少70.0%出席率之要求可獲發出席證書,惟該參加者僅可因應其出席之時數而獲取相應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16. 持續專業培訓活動所涵蓋的範圍內是否會因應各保險中介人牌照類別而有所界定?
不會。根據澳門金融管理局第10/2017號通告內容,合資格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須為所涵蓋範圍內的相關科目(共42個科目),且適用於持有各保險中介人牌照類別的個人保險中介人。
17. 如欲申請報讀有關合資格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是否需要預約?
不需要。閣下只需就所揀選的合資格持續專業培訓活動直接向該活動的主辦機構查詢有關活動詳情及報讀便可。
18. 本人可以從甚麼途徑得悉合資格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資料?
於澳門金融學會網站。澳門金融學會將定期於其網站公佈有關現行獲核准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資料,且按月進行更新。
舉辦形式
19. 本人可參加什麼形式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
持續專業培訓活動可以課程、講座或工作坊等形式進行,惟該些培訓活動須事先取得澳門金融學會之批准。
20. 在線研習是否為持續專業培訓計劃所容許?
不被容許。合資格之持續專業培訓活動需是有系統之面授活動。有系統之面授活動是指與其他人一同參與的活動,例如課程、講座或工作坊。
評核費用
21. 評核費用是多少?
實質上,評核費用乃取決於有關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之總面授時數,每一項擬申請評核之持續專業培訓活動需涉及六部份之嚴格分析(內容、舉辦形式、活動評核、導師/講者、質素保證及其他要求)。
就一項不超過八個面授時數之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之最低收費為澳門幣6,000元,及每額外增加八個面授時數徵收澳門幣3,000元。詳情請點擊“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評核收費表”。
22. 評核費用是否取決於持續專業培訓活動參加者之人數?
不是。每一項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之評核費用乃取決於有關培訓活動之總面授時數,詳情請參閱前題答案。
23. 倘擬申請評核之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不獲批准有關評核費用是否可以被退還?
不可以。因有關評核費用是為進行相關評核工作而設的,同時必須在申請評核時預先向澳門金融學會支付。
評核結果
24. 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之評核結果有何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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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核結果會有下列其中一種可能性: 培訓活動無條件地按提交形式獲得批准;或培訓活動在符合某些條件之情況下始獲批准(該些條件是必須履行的);或培訓活動不獲批准。
素質保證
25. 舉辦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之機構就素質保證方面應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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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些機構須切實推行一套全面的保證及監察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質素的機制。
該機制應包括內部課程批核程序、監察出席情況之恰當程序、觀課、檢討會議及跟進參加者對活動評估的意見等。
修改及周年覆核
26. 倘已獲准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於核准期內擬作某些修改是否需向澳門金融學會事先取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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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然。僅當舉辦持續專業培訓活動之機構有意為活動引入任何重大修改。
該些重大修改是指,例如更改活動名稱、面授時數、內容、導師/講者人選、活動評核要求、活動場地及活動性質等。如欲瀏覽或下載有關修改申請表格請點擊這裡。
27. 然後,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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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培訓活動在核准期間內有任何重大修改,澳門金融學會保留重新評核有關培訓活動的權利,及經覆核後,若澳門金融學會認為有需要,可中止或撤銷培訓活動的核准地位,或要求主辦機構履行其他條件。
此外,若有關修改申請被視為重大修改,澳門金融學會可徵收相等於周年覆核申請費用50%的附加費。
28. 被衡量是重大修改之準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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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需視乎每一個案而定,例如有關修改涉及增加課程內容或活動時數超過了30%。
29. 已獲准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如要續期時是否需要取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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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所有已獲准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須按年重新評核,及須在核准期屆滿前六個月內向澳門金融學會呈交申請作重新評核,否則會被視作逾期的活動。如欲瀏覽或下載有關周年覆核申請表格請點擊這裡。
30. 倘有關持續專業培訓活動沒有申請作周年覆核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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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情況下,該持續專業培訓活動的核准地位便會在核准期屆滿後自動終止。 及這些培訓活動於日後之覆核申請將會被當作新開辦活動,有關評核費用必須依據新活動的評核收費表為準。
31. 周年覆核費用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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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項不超過八個面授時數的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計,最低收費為澳門幣2,000元,及隨後每八個面授時數額外收費澳門幣1,000元。詳情請點擊“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評核收費表”。
其他
32. 持續專業培訓活動是否需受評核機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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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舉行期間澳門金融學會可無須事先通知而視察這些活動。除此之外,其目的是為保證培訓活動教學得宜及監察出席情況之有效完成。
結後語–澳門金融學會希望讀者已被適當地告知。除此之外,倘閣下希望提交任何新的問題,或欲知進一步之解釋,請不要猶豫,可透過以下電郵地址cpd@ifs.org.mo或致電: (+853) 8297 2623 或 (+853) 8297 2613聯絡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