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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金融學會及澳門金融法律學會日前在澳門金融學會舉行項目合作協議簽署儀式。金融學會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可欣與金融法律學會理事長崔天立代表簽署有關澳門金融人才培訓的合作協議,標誌雙方共同開辦“澳門金融法律系列課程”。
“澳門金融法律系列課程”有七方面主要內容,包括金融證券,商法,合同法,公證、登記、授權,家庭及繼承法,融資法律和金融犯罪。課程面向對金融法律有關範疇有興趣學員,以廣東話面授形式授課,學員可獲頒相應證書。
崔天立表示,未來將率先開辦金融證券的系列培訓課程,為澳門培養金融法律人才,配合澳門發展現代金融所需,課程包含債券法、信託法、基金法、融資租賃法、票據法等,面向澳門金融從業員及其他對金融法律有興趣人士,以增進和加強學員對澳門金融市場相關法律的認識及了解。
李可欣表示,金融法律學會的法律範疇專業人士,擁有理論知識與實踐經驗,相信雙方合作舉辦有關金融法律範疇培訓,定能令學員獲益良多,及配合市場對金融法律人才的需要。雙方期待在未來加強聯繫,共同推進合作。
金融學會管理委員會秘書長官惠玲、行政主任溫兆林,金融法律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陳子鋒、副理事長何樂心出席合作協議簽署儀式。